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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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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日期:2025-06-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发挥院学生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接受共青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依照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职业教育的特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挥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加强同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各国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潍坊市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    

第五条 承认本会章程,并取得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大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院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代会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本会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学委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学委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委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和罢免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代表全体会员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学委会委员有权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委会的常设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聘任学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学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委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负责召集学委会会议;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主持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

(五)领导、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简称学生会)是学代会和学委会的执行机构,受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权益部、学习部、文体部、社团工作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是学院学生会在各二级学院和班级的基层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受学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并对二级学院各班委会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代会和产生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报学院学生会批准备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按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机构。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各二级学院党支部(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学院学生会章程和各自的章程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第十六条 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学生会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提交修正案,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4

主要职责包括:在学代会和学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委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负责召集学委会会议;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领导、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2

秘书处

4

主要负责院学生会内部及各系(院)学生会的联系;各类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学生会财务及公共财产的管理;工作简报的编辑;负责主席团各类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归档等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对外交流沟通。

3

组织权益部

5

主要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和成员的管理和考核;协助团委学生处完成对共青团员的管理;负责收集学生对学院建设的意见,帮助学生和学院进行有效沟通,开展维权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

学习实践部

5

主要负责组织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将知识、理论进行转化和拓展的能力,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校内外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深入社会,与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办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社会实践阵地,进一步发挥青志愿、青动力的引领作用;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直接联系,学习他们的优势;负责学校团委、校学生会物资整理与借用,并对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场地和设备进行维护管理。

5

宣传部

5

主要负责学生会开展活动、项目等的宣传,扩大学生会影响力,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包括海报、横幅、喷绘等宣传品的设计与制作、活动视频拍摄与制作;整合学院新媒体中心、各二级学院宣传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优化配置;负责各类活动、项目等的宣传稿件的撰写;负责学生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6

社团工作部

6

主要负责学院学生社团(包括科技类社团和非科技类社团)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包括学生社团和会员的注册、登记,各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社团的纳新和换届等日常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负责星级社团的评比和社团干部的日常考核;加强对学生社团及其所开展活动的对外宣传,吸进更多学生加入社团,参加社团活动,打造社团活动品牌。

7

第二课堂工作部

6

主要负责全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统计、审核、记录、管理。引导各学生组织创办有吸引力的第二课堂活动;协调各层级、各部门活动的开展工作,及时解决与反馈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和难点;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兴趣,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提升校园文化氛围。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校园文化特色品牌活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学院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李荣基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1/39

2

连继昊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

2/37

3

邢玮博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3/40

4

潘君杰

共青团员

凤凰艺术学院

2023

1/50

5

田亚洲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4/40

6

尹煜宁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3

4/42

7

于传秋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5/31

8

朱浩然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3

5/43

9

陈哲远

共青团员

交通工程学院

2023

1/37

10

杨文硕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

1/37

11

李佳琦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3

1/58

12

宋雨彤

共青团员

交通工程学院

2023

1/59

13

李志勇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5/39

14

朱祺颖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3

2/38

15

赵奕铭

共青团员

交通工程学院

2023

2/59

16

袁忠璐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3

2/35

17

吕佳乐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3

1/40

18

胡圣恩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2/40

19

张瑗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4

4/98

20

鲁镇宇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6/42

21

胡永涛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1/40

22

李金哲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2/57

23

王金赛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10/37

24

马钰涵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10/39

25

牛艺佳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10/37

26

张国瑞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10/38

27

车源芬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1/39

28

徐晓羽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4

2/56

29

柳延宗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5/52

30

邵登科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4/49

31

房婉婷

共青团员

农林科技学院

2024

3/36

32

孙梓涵

共青团员

建筑工程学院

2024

5/36

33

孙明灿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4

6/26

34

王蕊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4

3/55

35

尤程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13/49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5人,其中差额1名,报校党委审核。选举工作首先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分代表团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4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选举确定主席团成员。选举工作首先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分代表团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567日,在学院南校区召开了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正式代表198人。主要议程包括:

1.听取和审议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学代会顺利召开,完成了大会议程所有事项。

宣传报道链接:https://tw.wfec.edu.cn/info/1087/2142.htm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学生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组织考察、人选公示等程序,由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正式选举前报送团委和同级党组织审查。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焦红卫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牟晓萌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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