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1月24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11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13
教师教育学院
是
信息工程系
机电工程学院
经济管理系
会计与统计学院
汽车工程系
建筑工程系
航空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与食品药品学院
凤凰艺术学院
花卉学院
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发挥院学生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接受共青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依照法律、学院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职业教育的特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挥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依法依章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加强同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各国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四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潍坊市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承认本会章程,并取得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大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院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代会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本会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学委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团体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学委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学委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学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和罢免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代表全体会员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学委会委员有权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委会的常设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聘任学院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秘书长协助工作。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学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委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负责召集学委会会议;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主持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
(五)领导、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简称学生会)是学代会和学委会的执行机构,受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组织权益部、学习部、文体部、社团工作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是学院学生会在各二级学院和班级的基层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受学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并对二级学院各班委会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代会和产生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报学院学生会批准备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按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机构。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十五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各二级学院党支部(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学院学生会章程和各自的章程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学生会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提交修正案,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靳子成
共青团员
2020级
2/40
否
徐立东
1/40
王豪东
10/31
焦鑫磊
6/40
李云龙
14/51
张灿卿
9/44
王博文
9/42
隋季鹏
1/28
赵翔
1/44
盛庆玲
1/39
温天扬
8/30
孙硕
7/47
曹佳琪
5/35
14
杨成龙
1/44
15
贾雨晴
8/43
16
胡涛
1/38
17
汪希震
5/34
18
王佑源
2021级
19
魏钰凝
20
王丽雯
21
李金鹏
22
李家坤
23
刘琦琦
24
房勇耀
25
齐浩然
26
杨茹慧
27
王璐
28
李丰伟
29
薛舒恒
30
宋爱林
31
汪晴晴
32
刘可
33
王恒轩
34
刘其帅
35
董咏薇
36
王灏宇
37
丁竹君
38
郑皓宇
39
于昊正
40
宋金铭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为6人,其中差额1名,报校党委确定。
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选举确定主席团成员。选举工作首先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分代表团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在学院南校区召开了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正式代表172人。主要议程包括: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六届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
5.审议通过《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青年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6.审议通过《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修订)》
学代会顺利召开,完成了大会议程所有事项。
宣传报道链接:http://www.wfec.cn/info/1023/2530.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出席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学生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组织考察、人选公示等程序,由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正式选举前报送团委和同级党组织审查。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韩玉竹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帅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上一条:学院第六次团代会暨二次学代会胜利召开 下一条:我院学生在第十三届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
【关闭】